法律咨询

您好!我去年订购了一套房子,交了10万定金。今年签合同交余款时,发现房子公摊达19%,与交定金之前告知的公摊12%严重不符。我要求售房部给我一定补偿,他们不同意反而胁迫我要某交全款要某退房。我选退房,他们又要求我交违约金。我该怎么办?公摊的问题他们之前是向我口头介绍的,我也拿不出凭证。难道我必须要交违约金吗?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房产纠纷
2014-12-30 18:22: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顾客应如何面对强买强卖|||  商品交易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商品交易的主体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和公平的原则,顺利完成交易过程。  强买强卖商品行为是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本行为在客观方 详细>>
  • 你好,如果公摊面积过大,你可以要求退房,并且不支付违约金。
    追问:谢谢史律师!售楼部经理的说法是19%的公摊是在房管局规定之内的,但我个人认为太大,而且与之前告知的不同。在我拿不出凭证的情况下,若退房不用支付违约金吗?
    解答:你好,如果公摊面积过大,你可以要求退房,并且不支付违约金。
  • 你可以找其他购房者帮你作证,证明当时开发商许诺的公摊面积为12%,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可以主张撤销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无须支付违约金。
  • 你们之前口头说的,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现在只要公摊面积符合国家的标准,你几乎无权就此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否则,你真的要支付违约金了。
  • 没有证据,就是你违约,你就要承担违约金的,建议你好好想想,有无承诺的证据。。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