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煤矿行业,因2012年上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患病,双侧股骨头坏死未能上班,期间按病假,每月给几百元生活费,现已手术康复,2014年下半年去单位上班,因肢体受限,单位安排的工作不能从事该工种,就回家等待在安排新工种,大约有半个月左右,期间未请假,单位寄来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违反劳动纪律,想想自己现在的状况就去单位办了离职手续,除个人公积金外,单位说有18个月的失业金,现已领了三个月,请问一下律师还有一部分因病期间的医疗补助吗?双侧股骨头坏死算大病医疗吗?恳请您们的答复。衷心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