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要说一下吧 2014年10月19日,跟人家签了软件开发合同,签署双方都是以个人名义签的,合同规定45天全部开发完毕,15天测试软件,总工期60天,现在2个多月过去了,基本可以说,他没做!把一个从网上购买的垃圾软件源码发给我们,说了一堆道歉的话,试图打动我们,让我们原谅他,但我不想原谅,他明知道已经完不成的情况下,还隐瞒事情,狡辩,说到时间绝对没问题,最后把事情搞砸了,到了该交付的日子,他实在交付不了了,才说出实情。我现在想告他,让他赔偿预付定金及违约损失,请问可以吗? 合同总价是19000,10月19号的时候定金先支付了 30%, 5700元,合同规定60天内如果完不成,违约金是总额的50%,请问一下我现在如果告他,应该怎么告,还有, 他是在杭州的,我是在义乌,不在一个城市,我不知道他的杭州住址,当时是在咖啡厅签订的合同。 但是我有他的身份证照片以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和QQ,聊天记录也都有,QQ聊天记录里保存了所有的发展经过,请指点明路。 拜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