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物业公司一名电工,被派遣到外企工作,如今十年了,期间一直没离开过,现在外企单位倒闭,我会退回物业公司。我现在的工资是4500元,拿月薪的,工资条上却写成底薪1800元和加班补助2700元等,退回后在物业公司正常上班,但物业公司只按底薪1800元支付,这样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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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当按照4500元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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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擅自降低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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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重新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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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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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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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班仅付底薪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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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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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无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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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否加班,2700元都应当照付的话,现在正常上班不给加班补贴是很难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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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