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劳动局在线咨询 你好我是一名厨师在酒店工作,我们上班时间是下午1点到晚上9点半。后来老板为了挣钱中午也接客人。我从早上九点上班上到 晚上九点半,没加班费。这中间我们一个月还有四天休息的,可是生意好厨师长不让休息,我上了有五个月班余了十一天休息。当时厨师长说休息补钱的,我就工作了。后来我离职了这些都没有得到补偿。请问这有没有违反国家劳动法则。

劳动纠纷
2014-12-23 20:06: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