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佛山黄岐镇某酒店的一名保安,2014年7月11号开始在该酒店上班,当时经理说2800月薪,补助一餐费200,月休息2天,长夜班,晚上21点上班到次日8点,11个小时,填好入职表后,当时问她有没合同,她说没有,就这样上班了,2014年12月15号由于个人原因已书面申请辞职,经理批示:同意,最后一天工作日为2014年12月30号,还有经理签名,可到了2015年1月1号,经理以各种理由推托工资,请咨询一下该如何,可以以拿到的证据有:入职表,工作服,上班考勤卡,经理签名的辞职申请书,以及同事的认可,我想通过法律,要求酒店赔偿我5个月双倍工资和福利,谢谢

损害赔偿
2014-12-22 19: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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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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