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贷款问题,延期至12月22日去办理过户,合同日期11月30日。甲方提出要违约金,按日万分之5计算。是否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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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国家规定是什么|||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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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处理的。。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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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约定过高了,您再看一下合同中关于付款期限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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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协商,看你合同里有没有关于贷款的免责约定
追问:无免责条款,因12月19日银行行长出差,无法批贷款合同,拖到22日办理过户。卖方强烈要求万分之五违约金按22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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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可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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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的问题不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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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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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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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不在你,你可以拒绝。
追问:对方表示合同规定11月30日要过户,如果我不付违约金就不办理过户。
解答:如果你认为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不在你,支付以后也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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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得根据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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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不支持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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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贷款造成的延期是谁造成的,另外不要看合同中贷款不成钱款如何补齐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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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沿期的原因。是否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控制,双方有没有尽到配合义务,才能有准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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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同意过户视为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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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贷款原因导致延期过户是否构成违约,首先要看合同有无约定。若无约定,可以看贷款问题的过错,若双方均无过错,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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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电话来咨询,具体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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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有约定,可以与房东协商,少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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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甲方协商,因为似乎并没有给甲方造成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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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找出甲方违约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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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另延期是否达成书面一致或有其他证据
追问:12月19日与对方口头协议,办理产证加急10天,希望减少10天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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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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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需要根据合同承担群违约责任,建议与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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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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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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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以避免承担该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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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如何约定,可以争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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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键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延期过户属于正常合理且有正当理由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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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可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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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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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