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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或者交换证据之前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实践中申请人可以在陈述仲裁请求的流程中向仲裁庭申请增加、变更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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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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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所以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
拿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具体程序是:1、写一份起诉状,主要说明是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因此提起诉讼
2、准备相关证据,汇总成衣一个证据清单
3、把起诉状和证据、证据清单一起,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多带点钱,要交受理费。
然后就是等法院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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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有权利让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不提供的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的。
一般而言庭审结束后已经超过了举证期限,仲裁庭可以不组织质证,也不应采用,但是新证据除外,如果仲裁庭指定了新的举证期限也是可以的,是否为伪证这要经过质证程序,你可以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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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实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旁听,申请旁听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批准的人不能参加旁听。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旁听人员发放旁听证。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劳动仲裁庭纪律,仲裁庭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旁听人员实施安全检查。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外国和境外记者的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管理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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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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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是开庭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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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或者交换证据之前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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