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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及婆婆3人一起生活,公公去世多年。房票是他的名字。婆婆76岁了,他说要把房票改我老公的名字。请问需要怎样办理。还用其他子女签字吗

其它综合
2014-12-19 10:32: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如果是你公婆共有的,那么一半是你婆婆的,另一半是你公公的遗产,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一般应该会让其他子女签字,如果是老俩口的夫妻共同财产,那这套房屋是子女和母亲的共同财产
  • 你好,其他继承人要出具放弃继承得书面说明
  • 到房管部门办理的
  • 协商一致的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
  • 这样的额纠纷建议您与家庭成员之间先进行协商解决,若其他子女尽了同等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予以考虑,具体依据不同案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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