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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产权房,爷爷的工龄,爸爸的钱买的。房票本上均由爷爷和爸爸的名字。爷爷去世后,家人争夺房子的遗产。法院要求提供房票本等证件,去房管所后发现,房票本在未经过任何同意,去掉了爸爸的名字,且敲过更正章。也未有任何告知。问房管所,他们只说20几年前的事情,谁知道。一般来说,更改房票本,是否需要本人同意或者告知,更改的话,在房管所是否有所记录?谢谢

继承
2010-12-21 18:16: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从法律上讲,支掉某人的名字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要向你父亲送达,现你父亲可以起诉房产局要求撤销更正登记。
  • 如果要变更产权人,必须经过所有产权人的同意,否则属于违法,你父亲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产权共有。
  • 你好!
    如果要更改,需要原权利人同意的,可能事情比你描述的更复杂,建议直接来电面谈咨询。
  • 变更产权人是需要产权人同意的,如果你爸爸都不知情,那么很可能是违反程序的,建议委托律师调查,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 本律师就碰到过这样的案件,凭经验,我认为:房管所去掉你爸爸的名字应该没有错的,但你爸爸的权益本律师认为还是有办法维护的。
  • 我碰到过这样的案件,你爸爸的权益还是可以维护的。他的份不应该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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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