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提起反诉?
原告是被继承人的妻子,被继承人在生前立定遗嘱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赠与给原告,但是被告即被继承人的母亲和被继承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效力。此遗嘱没有提及被继承人的其他个人财产,补充:原告与被继承人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因为是三代以内旁系学亲,但是进行了合法登记,我想问我能够提起反诉吗,请求原告返还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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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无效,需经过当事人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若确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依法应宣告无效。
2、本案的被继承人生前的行为属于赠与,若被继承人的“遗嘱”确系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和婚姻是否有效无关。
3、若争议的房产仅仅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拥有全部产权的情况下,提起反诉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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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反诉可以,但效果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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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继承人的什么身份,现在是原告还是被告。遗嘱如果是真实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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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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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继承纠纷,一般不需要反诉,被告提出自己的要求,要求法院将房产判给被告所有,并提出证据推翻原告的起诉就可以了。
解答:是否需要反诉,也可以向受理法院及经办法官咨询,部分法院对处理类似问题的做法并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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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带上材料到律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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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虑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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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