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中我是乙方。有这样的条款“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应按脱密期约定期限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可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甲方未审批同意乙方离职前,乙方应继续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按本人上年度年收入的三分之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有一个条款“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劳动合同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与《劳动合同书》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我想问一下这两个条款合法吗,我现在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可以离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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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员工被单位辞退后,应当向单位索要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同时,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话,应当取得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的证据。工作年限的证据有以往的劳动合同、工资折子的记录、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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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一个月后离开
追问:规定脱密期是6个月,上面的协议合法吗,一个月后离开是不是要按协议的规定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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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均应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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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