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物业已告我于2012.7-13.12拖欠物业费,并缴纳滞留金,明日进入调解程序。
未缴纳物业费原因:
1、因2013.11在小区内我电瓶车失窃,去该物业调监控,物业无法提供影像资料,都是坏的,业主基本安全无法保证,就此协调,物业未予理睬。
2、小区内一些物业基础设施损坏也未做修缮义务等。
请问:
1、滞纳金是否合理?物业管理合同未提及。
2、是否是一事一议?即我必须交这些物业费、滞留金,然后我另再上告物业财产损失赔偿或物业有所不作为。
-
1.滞纳金合同有约定的,根据合同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计算。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从而拒绝支付物业费或者减少相应的物业费。
3.调解可以一并处理。如果开庭审理,那么需要另案起诉。
-
滞纳金合同有约定的,根据合同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计算。。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建议协商解决,可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
你的抗辩是否成立需要具体分析 。
-
因为你不及时缴纳,所以有
解答:你可以作为抗辩理由作为不付钱的原因,物业不作为
-
电话中详谈
-
收取物业费是否有时间规定||| 开发商无权提出此要求。但如果是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则存在以下情况:如果业主公约有约定,按照业主公约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则物业公司的要求是要约,您可以不接受,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即将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
详细>>
-
可以起诉。。。
-
根据你们之间签署的物业合同来判断,合同未提,一般没有,在合同履行中,物业公司有过错,一方是不是可以不交物业费,看你合同的规定。
-
滞纳金可以协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实需要一事一议,你所谓的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不能成为你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
一事一议。你可以在本次开庭前提交反诉状。滞纳金不用交的。
调解的时候没有一事一议的限制,可以将你诉求也说一说,如果能调成最好。
-
一事一议,失窃可另行起诉
-
建议协商处理。
-
你好,你提出的抗辩理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同时如果合同中未提及滞纳金可以拒绝,另外你说的一事一议是对的。
-
建议与物业调解降低缴纳物业费 其他无需理睬
-
滞纳金一般是事业单位的处罚措施,物业公司无权做出处罚。双方若在合同中约定有滞纳金的视为违约金
-
1,法院一般不会判滞纳金。2,拖欠物业费和电瓶车失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您可以另行起诉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
关键看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物业公司有没有完成,如果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没有完成,可以主张减少物业费;对于物业合同约定外的义务,物业公司则无需完成,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足额交纳物业费。
-
物业管理合同未提及,你可以拒绝支付所谓“滞纳金”;一事一议。
-
滞纳金应按约定缴纳。
-
您好,建议带来对方诉状及证据面议,要看合同上如何约定,一般来说你所述损失需要另行诉讼。不过可以作为你的答辩意见提交。建议带好材料面议!
-
你好,你可进行反诉。
-
对的
-
可直接反诉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滞纳金合同有约定的
-
不能
-
查看全部2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