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企业没交保险,九级伤残,工资标准4000元,要求企业补偿,都有哪些补偿项目?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劳动纠纷
2014-12-15 17:36: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 21个的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十级伤残赔偿是多少
工伤索赔 63565
六级伤残私了赔多少
民法典 1063
六级伤残私了赔多少
七级伤残精神补偿标准
民法典 2263
七级伤残精神补偿标准
二级伤残的补偿标准
民法典 832
二级伤残的补偿标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4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06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73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660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14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4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