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就上述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能处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谢谢都律师,我还有一个问题,我在公司做推广的,每天都是在外面发宣传单,公司给我的薪水是底薪加提成,如果公司强力要求我每个月每个店必须完成8千业绩,没完成就上岗培训,我现在跑三家美容店,培训下来还没有完成就自己辞职,到时候什么赔偿都没有,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公司现在就是变相的让我签字离职,因为我在公司已经上班有六年多了,还有14个月没有续签合同,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