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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被迫解除合同要求赔偿书,最后单位以旷工三天为由,解除我。 我在公司工作7年多,2014年7月15夜班,因我拒绝单位保安主管的朋友粱某要求离岗去单位外私人饭店维修跳电之事,被粱某所打,且威胁被人日后要凑死你!单位未解决,派出也未解决,我因此病假,得忧郁症。为此把以前单位加班不算钱,违章高空作业等违反劳动法行为以及沒有安全感作依据要求单位与本人解决合同,赔偿相应经济补偿。在病假到8月10我未交病假条,只交了要求延长交病假条时间的说明纸条。8月13日单位以我违反员工手册旷工三天,有权除解本人。要求回单位办手续。9月份单位于我办了单位解除合同。中止期为214年8月12日。无任务补偿,我该如何仲裁?

合同纠纷
2014-12-15 1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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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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