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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此先为回答我的人表示感谢。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2012年我爸向他人(生态园)租了一块荒地,做种植用途(租给农民种菜),当时本来我爸不要的,因为没水(缺水),种植最重要的就是水源,后来那老板(生态园)又说了有水,之后就签合同,一直到今年的前几个月,一直比较缺水,然后我爸与租凭方协商,挖水井,还有挖水池,当时那老板说钱3份,他只出一份,之后水还是不够用,然后我爸另辟途径,在租凭方(生态园)附近安装了一个抽水的,电源是在生态园那边接的,目前水还是够用,但是之前交租的时候,我们只给了5万,还欠2万(前面说出钱解决水源的)所以我们没交,昨天老板打电话过来说,不交钱就剪短电源,然后剪了,现在没电就没有水,农民都还在等着水啊,希望好心人士能帮帮我出出主意,还有如果打官司,法院大概会怎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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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09: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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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