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企业工作十一年,该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的前三年该单位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这三年的保险是我自己以自由职业者的形式个人参保)。在工作期间,该单位没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年假。因该企业存在管理上的问题。本人现在想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以及三年的保险费。如果提起劳动仲裁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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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一般没有 的,当然建议你具体说明情况,可以考虑先发函,再考虑,
追问:我能否以单位没有与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
解答:可以要求,这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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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主张补偿金等,详情到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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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