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和某公司是合作关系,所以之前一直被借调到某公司工作,我和另外一个人(我时候公司的合同员工,另一个人是临时员工并无合同)。前几天因为公司原因,我公司决定让这儿留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就被通知调走,并且她已经去报道,但因为这边的工作还没有找到人,领导就达成意见让这个人再留几天。可能她不愿意去,就找了关系,过了两三天领导就通知让我去那边,我提出不接受,通知我的人还说如果不接受调岗就没有岗位。当然也是因为这边还没有完成交接我也就暂时先留下,等待交接,不过我已经很明确表明我不接受调岗。想问一下,如果公司强行让我调岗,我可以拒绝吗?如果不接受,在家待岗的话,公司可以以旷工将我辞退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