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甲乙二个股东)2010.10经营期到期,无延长经营期合约,现2014.10双方决议清算,但十年间资产已被甲股东消耗尽,请问甲股东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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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一般是在具有清算不能、 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行为和股东投资不足等三种情形之一时才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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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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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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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需要证据证明甲股东在这十年间故意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或者短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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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审计吧,看相关的账目是否清楚,然后再决定是否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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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需要搜集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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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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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种情况需要看甲股东是如何消耗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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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股东侵犯其他股东权益,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欢迎随时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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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