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境外人员)和朋友合开公司拿我身份证做挂名股东 他们分别占50%和45%的股份 我占5% 我不做法人代表 只是挂名股东 不在公司内任职
请问如果公司出现问题 我应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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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但你估计未实际出资,这个风险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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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股东在办公司的时候出资到位,你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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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出资不实的连带责任,即在承诺出资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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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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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但是只要公司不出委托,你这边问题就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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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