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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家总部在杭州的员工,14年7月被聘为贵阳分公司的负责人,负责协助筹备分公司,期问过总公司为何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总公司说我是分公司负责人,不用签,后9月以我业绩不好为由辞退,请问我是否能就不签劳动合同向分公司或总公司提请双倍赔偿。

合同纠纷
2014-12-02 22:04: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以公司相互之间的法律上的关系为标准,亦即以公司之间在财产上、人事上、责任承担上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共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 详细>>
  •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追问:您好,我是一家总部在杭州的员工,14年7月被聘为贵阳分公司的负责人,负责协助筹备分公司,期问过总公司为何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总公司说我是分公司负责人,不用签,后9月以我业绩不好为由辞退,请问我是否能就不签劳动合同向分公司或总公司提请双倍赔偿。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追问:那请问我的起诉主体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还是两个都呢?谢谢
  • 可以的
    追问:那请问我的起诉主体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还是两个都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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