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1日工伤,给电览搞到脚板,断四条骨,有一只脚子头干性坏死,第一次手术老板给钱做了手术,在医院住院63天,2013年11月11日有一条钢板断要做第二次手术植骨手术,第二次手术老板给钱,现在老板不给钱做第三次手术,要怎么办?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
工伤需要在工厂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工厂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工厂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
进行工伤鉴定后,起诉要求支付赔偿金以及医药费
-
建议尽量协商,因为你已经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
-
比较麻烦,已超过工伤申请时间,建议先评残,确定后续治疗费用,以人身损害向法院起诉
-
建议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的,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鉴定),鉴定结论构成伤残的,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伤情严重的,根据鉴定结论还可依法主张后期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等待遇。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