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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9月入户新房,同时现金13.5万购买地下机械停车位(下层)一个,车位至今没有交付使用,没有图纸,没有实物,只有书面尺寸,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中的补充合同第六条:地下车位不予办理产权,所缴纳费用是与所匹配住房使用期限相同的一次性使用权转让费用… 第七条地下车位的分配以图纸为依据,如遇规划调整和消防、人防等不可抗力和政策要求导致实际与分配不符,认购人应服从配售单位的调换,价格多退少补,如放弃认购退回车位款,不计利息。 本人想放弃认购,需要找什么部门要回现款?如果对方不同意,该如何解决?

合同纠纷
2014-12-01 09:21: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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