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购买太原**家园1号楼住房,属于小产权楼房,先期付款13万,后因知晓该楼处于拆迁位置,未付剩余房款,开发商将该房屋售于他人,经与开发商协商,将我调至该小区5号楼,但该楼也有倾斜的情况,也未交付剩余房款,一直拖着,现在想退房款,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说是在2015年1月底退款,但我不相信对方的承诺,想尽快解决退房款的事,请问有何办法尽快处理此事。
对方负责人已屏蔽我手机号,发过多次短信都未回复,找其他员工也都推脱,本人比较担心这个事情,经与熟人了解,对方开发商老板已联系不上。
这事我自身也有未及时沟通对方的错误,但此过程未延误对方销售房屋,退款要求合情合理。
请律师帮忙咨询一下此事后期的房款追回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