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月11号上的班,培训了5天,17号正式上班,11月23号与领导说要辞职,他说可以,但是正式员工(我在10月下旬因业绩突出提前转正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如果立即走就要被扣除1000元工资。另外因为我做的是电话销售,就是没有给客户打电话,公司要求每天工作7个小时(18点下班)打电话的时长要求4.5小时,每个星期三,星期六,星期天以及每个月的最后十天必须要加班(从19点到21点)时长要求5.5个小时,如果你时长不够那么按每分钟一元钱计算在工资里扣除。所以综上所诉,我在这里上班每天差个一两个小时需要被扣一百多,我平均每天工资大约八十左右。领导说25号给我办辞职手续,但是要扣1000外加这个月累计的时长所缺要扣除,那么我可能这个月白上班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