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为武功县苏坊镇,肇事摩托车为三名年满15岁未成年驾车与我的小孩自行车发生碰撞,现在交警已经判定为一名未满18岁的驾驶员为主要责任,其余两名乘车未成年不负责任,自行车为次要责任,现在第一期治疗已经完成,还需要二次手术去除头部被撞的骨块,现在是把二次手术完成后再索赔还是现在就协商赔偿呢?另外如果起诉这种情况可以打赢官司吗?都是未成年发生交通事故,(医院诊断证明注明头部骨折,头皮挫伤面积无头发,还要二次手术取出碎骨)如果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如果是10级伤残可以预计赔偿多少?现在应该先等待进行二次手术还是应该协商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