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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今年5月8日晚上骑二轮摩托车载我回家的路上,由于当时下着雨,没有看清,就将行走在路中央的一名男子挂倒在地。他当时还可以站立起来行走,看起来无碍,我们又坚持送他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医院检查证明他没有任何问题,当时检查去的路费、检查费以及住院观察期间的住院费、伙食费全是我们家承担的。大概花了有6000元钱左右。医院检查证明他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他现在赖在医院不走,说是私了,让我们家给他15000元...不然他就去法院告我们。可是我家没有这些钱,只有刚盖好的三间平房。听说法院有强制执行的,会怎么判?出事后第二天他去了交警队,交警队未做解决。我们的摩托车手续不全

交通事故
2009-05-20 14: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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