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某日,个体户李某从他人手中购买一批货物,欠下15万货款。当时便出具借条,写明两个月内付清。一个月后,李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说想和他做一笔两全其美的“生意”。原来,对方是个小偷,刚偷盗得手。其他东西都不值钱(达不到盗窃罪的最低数额要求<500元>),唯有这张借条金额很大。小偷抱着试探的态度,按欠条上李某留下的电话打了过来,称只要李某愿意按欠条中的欠款数额给付20%即3万元,他就可以将欠条交给李某。李某想到,如果拿到欠条,债主证据灭失,就是闹上法院,债主也打不赢官司。于是,两人成交。几天后,警方将盗窃案破获,小偷为争取立功,将这事向公安机关告发。问: (1)小偷是否成立盗窃罪,数额怎麽计算? (2)除盗窃罪外,小偷是否成立其他犯罪? (3)个体户李某是否成立犯罪?如果成立,是哪一种犯罪? (4)小偷检举李某的行为能否构成立功?

刑事案件
2014-11-22 11:59: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刑法中间谍罪是如何处罚规定的
刑事辩护 2227
什么是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
什么是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2022
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2022
房屋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2022
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房屋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202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