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厂换了老板换了厂名。工人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6-06-04 14:02:5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员工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 要求侵权人及工作单位赔偿,并同时申请工伤鉴定。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 工伤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这种情况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没有赔偿
  •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体改变应可要求赔偿
  • 您好,换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
  • 这种情况没有赔偿。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合并员工有补偿吗
企业法律顾问 8802
私了车祸协议书怎么写
协议书范本
私了车祸协议书怎么写
借条怎么写有效能够法律追回借款
借条怎么写
借条怎么写有效能够法律追回借款
个体户可以更换法人吗
民法典 1279
个体户可以更换法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72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5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9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65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39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6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