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由三家股东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出纳是由其中一方股东派出,公司领导事先没有通知派出出纳的股东单位,请问公司领导的决定合法吗?依据何在?撬出纳保险柜需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出纳保险柜被撬开以后,出纳本人还对不对其中重要资料负责呢?请大虾们指点,有点急,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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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如果违反了财务管理的正当程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行为人承担。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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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撬开的股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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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条,该出纳已两个月没有领到工资,有迹象表明,该出纳在撬柜前一天,去银行领取了公司业务回单,这算不算坚持上班?
公司领导是另一控股股东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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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重要资料应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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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包括,现金、支票、公司法人章、本人私章、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固定资产和存货明细帐等等。
关键是要是有人把印章拿去乱盖怎么办?帐本乱改怎么办?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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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公证人员在场,开启,清理,对此前发生的行为出纳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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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出纳有携款逃的嫌疑,公司还是有权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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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你所咨询的所谓的重要资料为何种性质,商业机密?现金?前者好像不归出纳保管吧?至于是否泄密而造成其他损失,应当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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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你所咨询的所谓的重要资料为何种性质,商业机密?现金?前者好像不归出纳保管吧?至于是否泄密而造成其他损失,应当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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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