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青白江区城乡镇的六位业主,我们是在2004年合法购买买的商铺(临街三层楼房的一楼),当时因各种原因没有办下双证。之后也为双证一事通过地方法院判决下强制执行办双证,可是还是没办下。就在2014年有个开发商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我们商铺的土地证和二、三楼房的房全证给拿到了。我们都感到特别的奇怪!后来开发商在我们门面商铺的后面修建了一座商场,要求我们从临街铺面搬到里面他修的商铺。说什么给我们办好双证。这种情况我们肯定不答应了,于是开发商就将他认为是他的二、三楼强行的拆除,此事从今年十一放大假开始至今,开发商一直在慢慢的对二、三楼进行拆除。就在本月16号,这个开发商暗地里找到了2003年的那位开发商,暗地里指使那位开发商却把我们六位业主其中的一位告上了法院,说什么以前开发的楼盘不能作商铺卖。现在要违约合同???请问都大律师,我们现在该如何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怎么才能办到本属于我们的双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