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1户有二十六亩耕地在2002年被村委会以修路填地基为由抽回土地,当时因为村委会不给我们解决耕地的水源问题,使耕地无法耕种,最后被迫同意抽回,县政府给我们发的土地使用证使用权还在我们手里,我们能要回我们的耕地继续种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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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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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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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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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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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承包地如果没有特殊理由,发包方是不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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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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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