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本人的家人无意绊倒了他人(原告为被无意伤害的人,被告为本人的家人),原告与被告为同事关系,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此事,被告造成的伤害较重,进行了手术,并住院,原告与被告的单位(同一单位)进行了工伤的赔偿,原告与被告都在诉讼前的调解程序中承认是无意对他人身体造成的伤害,被告的家人在事后用武力伤害了被告,但经派出所调节并未作出对被告的任何赔偿,只是口头上承认了错误,此事过后原告伤势减缓,待出院后涉及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我想咨询下律师,被告是否应该赔偿?如果不赔偿,赔偿金额为多少?

民事相关
2014-11-18 20:44: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