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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 : 11月15日上午9点半多我去妇幼医院看病,将车停在骑河楼街医院门口旁的路边,看完病后11点多点出来打算开车走时,几个人气势汹汹的档在我车前面不许我走,非要我赔偿他们的损失,我被突来的架势吓坏了,不知道这些人是干什么的,一位是碰瓷的。我还没清楚我怎么就给人造成伤害了!还想理论,但此时已给后面的道路造成堵塞。经大家多次劝说他们才让开路面让车通行,随后我看他让开道路没说什么也将车也开走,开行约50米时发现有个人在车后跟着我跑,又拽着我的车门跑,我很害怕,减下车速停车,因为是下坡我不敢急刹车,怕把他摔到。停车后他们拉我的车门就要进来,我害怕赶紧锁了车门,他们又凶巴巴的让我下车,我害怕没敢下去,随即报了警,然后围观的人很多后我才敢下了车询问情况,他说我违章停车造成他的车没法开出来,非要我赔偿损失,我觉得这个理由有点无理,但还是跟他说了几个对不起,可那两个人非要赔偿。大约十多分钟后警察过来,警察询问了情况后,说有两种解决方式:一个是双方协商,另一个是诉诸法院。警察的结论是:我违章停车不对,但是我已经有交警处罚,对于我的违章给他的车造成不便我已经道歉。另一个他扒着我的车门挡着我的道路不许我走是他们的不对,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对我。他们应该平和的跟我解释,跟我说明情况,然后双方协商或者记下我的车号和联系方式,可以法院起诉。他们当时也同意了这个观点,然后我把我的车号和驾照的信息都给他们留下来。他们当时在警察在的时候并未说他们哪里不舒服,只说以后在联系。过了约两三天后,对方打电话来说他们那个人拽我着我的车跑现在腿疼走不了路了,让我去他们家去看看。我认为这个理由也不充分,首先我违章自有相关部门处罚我,他没有权利坐在我车前挡着我的路不需许我走。而且他说他的腿疼并不是我去故意伤害他,撞他,是他跟着跑,而且我并不知道他在跟我跑。第二,在警察出警的时候他们并未说他们有哪里有人身伤害到了,事隔几天后他们提出来脚出问题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造成他的伤害,他还让我去他家去看他,他们看我就一个女孩子没什么主意,有讹诈之嫌。出于我个人的安全和我正当的理由,我并没去看他,只出于同情安慰的话,说有问题去医院看,我看解决不了问题。他可以就此事诉诸法院。事隔多月后,我收到法院的起诉书,说对方告我人身伤害罪,对此我想咨询律师,这个案件我有责任吗?我该怎么应对法院和原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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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2 21:15: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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