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饭店老板拖欠工资,后来去劳动局协调,工资三万多,扣下我们每个人一人1800元,扣款余2000达成同意后,给我们写下一封承诺书在10日之内发放我们全额工资,可是并未在指定时间内给钱,并且一而在再而三的拿他的面包车说给抵债,要等车卖出去再给钱,但是他摆明是刁难不给钱,因为他的车买进来的时候只值20000,那时候买的也是二手车,现在又已经开了大半年,他和我们说要卖24000,给我们两个选择:一是等着二就是把车抵给我们买出来剩下的钱还给他,这个老板没有信誉,一直和我们耍赖,我们也没有办法了,现在想咨询用什么样的法律可以治制?希望您可以给我们指一条明路!

劳动纠纷
2014-11-19 21:08: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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