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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北京,一年半前公司被盗,物业没有做过按规定为来客做登记,电梯录像也没有拍摄下盗贼的相貌,没有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任何线索,故公司未付半年的物业费。后来破案发现公司一员工参与了此次盗窃,但这位员工并没有公司钥匙,而他在地下停车库并未到公司实施盗窃,他的同伙是砸门闯入。物业以我们是内部人员做案为由只免了一个月的物业费用,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今年我公司因扩大业务需要搬到别的房间,现在物业以我们欠物业费为由不发给我公司装修许可证,不让我们进行新房间的装修。请问他们是否有权利这样做,我们是否应付给他们物业费用?

房产纠纷
2005-11-05 05:59: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是费用是在盗窃发生后的半年时间没有支付的,原来的费用一直是按时交纳。物业的保卫系统并没有起到保障业主安全的作用,物业是否就当承担一些责任?
  • 你公司物业费应当支付,物业公司不应免一个月的物业费,物业服务有其特殊性,你公司首先应履行和约,支付费用才能拥有权利.
  • 不太容易。
  • 1、物业服务是一种商品,它的很多环节是结合在一起,并实时出售给特定区域内的业主的,所以判断物业公司是否给您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的质量的优劣,要看其是否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的标准.
    2,你公司是产权人还是非业主使用人?若是非业主使用人(即租户),则须与该物业业主联系,商讨
    3,保安并不是警察,他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和权利维护小区内每一位业主家庭的安全,他所负责的职权范围,是全部小区的秩序维护,而非刑事上的追查罪犯的责任.如果你觉得你公司安全欠保障,可以单独雇请保安看守.
    4,前文你已讲,是有内部员工作案其中,所以该团伙是由他带入小区内的,故物业保安不负任何责任
    5,合同的期限未到期,而停止履约,你公司必然负违约责任,这肯定是不可避免的
    先生,我的分析就此了,希望你斟酌
  • 赞成6楼的观点
  • 若有证据证明你们的主张,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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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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