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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02年6-12月使用中国**长途17931充值电话,由于当时的情况我们现在不是很清楚,仅大约知道当时是与中国**有个费用的争论,当时负责人没有交代清楚事情情况就辞职了。2005年10月5日收到中国**广州分公司的催款通知,催款对象公司名为我公司之前名字(现在已改名,并且有两个股东),现在我公司都没有人知道具体的情况(包括是否使用了中国**长途电话1***1)与当时合同。 我知道民事是有个有效期,我想咨询:我公司是否可拒付这笔费用?是否已过有效期?中国**广州分公司是否有权索取这费用?

公司企业
2005-11-04 1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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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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