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的房子,今年要供暖的时候,房东说因为连续三年没有交取暖费,今年的暖气没有供应。询问房东,他说在和供暖公司打官司说是自己几年冬天没住应该不用交全额。但是因为供暖公司说要收取前几年的全额费用。
房东说决绝要在官司打完后,现在已经是供暖季节。我希望保护我自己的权益。我应该找谁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追问:徐律师你好:
合同里是有表明取暖由甲方提供,现在也是因为甲方的问题造成的,他说的要和取暖公司打完官司才能给我这里供应。现在还有小婴儿,孩子受不了。是我需要先和甲方协商这个问题?如果不行再起诉解决是吗? 如果起诉我都需要提供什么?
谢谢
占用您宝贵时间
-
具体可向当地的供暖部门反映
-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
你好,可以主张房东的违约责任,要求解除租房合同的。
-
合同有相对性 你只能找房东
-
你当然应该找房东。保证供暖是房东的义务,否则,你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