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一间外资办工厂做部门主管9年。现在突然给私人承包,如果没给解雇,但私人老板要求重新签合同,合法吗?那该如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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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依法拒绝。原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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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承包不存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如要求重新签订,且用人单位已变更的,应支付之前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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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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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