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中国老板,她让我签了大陆深圳的试用合同,然后要求我签一份基于香港法的国际服务合同。这份国际合同是要和一个老外做咨询的,还有一个这个老外找的美国客户签的。都是短期合同,但是我要求看合同内容的话不让。然后说签了才能工作,我想到是2个月的短期,我就签了。我现在因为认识到这个老外才是操纵一切的人,中国老板是听他的,美国客户的钱都是给他的,但是他很狡猾,因为他没有和中国老板签劳动合同,每次和他谈判都说中国老板是我老板,他只是顾问。事实上钱都是他管的,我们所有人都要听他的。我现在如果想走了,是按照大陆深圳试用合同就行了吗?那个香港的国际服务合同对我有影响吗?(合同是老外用自己开的香港公司,我名字身份证,美国客户公司三方签的。)

合同纠纷
2014-11-17 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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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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