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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4年了,现有一9岁女儿由我父母抚养,我没让女方家拿一分抚养费,我这几年常年在外打工做买卖,我家是农村的,离婚后我父母把原老房卖了,到我房住接送孩子上学并抚养,今年买卖赔钱并欠了2万块钱现在7000元是1毛钱的高利贷要到期了,我回来办贷款,(因5年没在银行贷款,得在个人手借借贷2.25%现在证件全在我父亲手里,得要房照,土地使用证,和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离证做担保,可是当是结婚时怕离婚房和土地的证件就是我父亲的名离婚后我父把我净身出户了,以抚养我女儿为名,现在我求我父给我去开个证明或签个字,或是过户到我名下,或是借我7000先还1毛利的,他都不肯,还下话了让亲朋好友不借我钱或是不佘我东西,还把我打骂一痛,我好无助,想分原来我婚前他给我的财产,房,车,地都不行,请问我父亲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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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10:3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