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2014.9.12公司因关闭清盘要求所有员工离职、但无任何经济补偿、期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故以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双倍工资为由申请仲裁,马上开庭所以想请教您几个问题:
1、我是2014.5.19入职、双倍工资是从6、19日起算么
2、下达通知书的时候才拿到公司开具的解除关系证明、我可以开庭时申请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么
3、我的保险没有开个人账户、是否可以以现金的形式给我,这块可以在开庭时向仲裁庭申请么 4、在开庭之前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么,证据在申请仲裁时已经提供,开庭日是否还需要携带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