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加盟部总监一职,原本说好薪资构成是底薪 提成。我要求10000底薪才入职,公司表示试用期8000,转正10000.2014年10月8号入职,一直到11月5号才给我试用期合同,原本答应的两个月试用期也延伸到3个月。基本工资1700,岗位奖金3300,绩效3000.原本答应的部门提成方案也同时到手,当月小于10W提成5%.10到15W提成7%,15万以上10%。同时我是管理层,团队还另有提成。我想留职,实在不行才仲裁。可以请帮忙预想我下周和老板交涉合同不解之处时,他会如何辩解?我又该如何应答?请大状支招,万分感谢!(试用期合同入职一月后才给与,合理不,有法可依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