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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为个体经营的外贸业务员,今年5月,外国客户将8000USD的订金汇到我们的出口代理公司(A公司),然后此款项由A公司汇到他们的合作厂家(B厂),最后到他老板的私人帐户。但是,由于老板5月份出了事,无法继续经营并不能将订金退还。今年10月,客户到中国后,到A公司,要求A公司协助他们找到我朋友的下落,要控告他诈骗。请问,此类案件是否成立?我朋友是否会构成刑事罪行?谢谢!

其它综合
2005-11-01 18:1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