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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缴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该公司以“培训费”的名义收费是违法行为,无论你是否辞职单位都应当返还给你。 如果公司拒不返还搜索,你可以在此争议发生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提问者评价 谢谢纳培训费吗

劳动纠纷
2014-11-09 15:49: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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