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8月23日定的门,10月12日问他来了没,他说还不知道在哪,当时定门时告诉我一个月就可以到,后面打电话说厂家把货发错了发到海南了,她就赔偿我500元算是违约金,答应我11月3号这个门一定到,可是门还是没到这其间我隔3到5天打电话就督促他们看货发到哪了,可还是过了规定时间,4号下午7点才拉到我家,当时天黑了就没拆包装,5号工人过来安门打开包装一看门的颜色比我定的要深,我就打电话要她来看看,他直接就非常大的声音问我“你想怎么解决?”然后就把电话挂了,我再打他就不接电话了。后面她来我也叫了我朋友来把3个开了包装的门摆到一起一看有一个门还比其它两个颜色深一点,门窗套的板子摆到一起也是这样,就这样她还说没色差,而且她的门打开包装里面什么标签都没有,请问这个可以认定是三无产品吗,可以要求她赔违约金和退货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