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是临川林业局职工,我们基层木材检查站和林业工作站62名职工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现在区财政局也下拨了我们62名两站编制职工的所有工资及费用,然而临川区林业局因为从其他地方借调了60多名职工到下面两站及局机关上班,他们之中有基层林场和企业改制单位返聘人员。而这些人员因得不到财政拨款,所以他们就把我们财政下拨的钱分摊给这些借调的人员发工资福利,导致我们这62名财政拨款的两站职工长期得不到每年的十三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他们局机关的职工去可以享受这些待遇。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应该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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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关部门反映,,,,,
追问:我向市区信访局都反映过,他们都没给我们解决,我们现在只想问下,是不是我们这种情况能通过法院起诉临川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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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