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地产在x项目,小高层对外界售楼图纸上明确标明三房客厅空调外机机位,交房合同上的图纸却没有此外机机位,与三房相邻的二房在对外售楼图纸和交房合同上都没有客厅阳台,但实际交房时,原本应该为三房的客厅空调外机机位划作二房客厅阳台,导致三房业主无法正常挂外机,承受损失,部分三房业主只能将外机挂在外墙上,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也不允许空调外机外挂,以避免安全问题。综上所述,xx房地产在此项目上,对三房业主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未经三房业主确认,私自将三房客厅空调外机机位划作二房客厅阳台;
2、对外售楼图纸与交房图纸不一致,但未出据任何说明文件;
3、到目前为止,房产商还未说明,该处到底是二房阳台还是三房外机机位(合同图纸上都未标明是属于三房或二房的)
请问上述情况,是否存在房产商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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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说法是
追问:单律师,您好!如果投诉的话,请问我可以向哪些政府部门投诉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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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