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11月30日离职,所以我提前30天也就是10月30日与主管口头上提了(没有递交正式书面辞职报告),没想到他让我7天之内走人。我是想在提出离职后,能继续工作一个月的,也就是我主张的解除劳动关系时间是11月30日,可是他主张的解除劳动关系时间是11月7日,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他这样是违反法律的吧?
-
你说的不错,如果他让你走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赔偿金,不过问题是,你是口头提出辞职的,没有证据。你一个月走后走了,公司说你无故旷工怎么办呢?
-
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赔偿金。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不受理该案。
-
你可以要求赔偿金,不过问题是,你是口头提出辞职的,没有证据。你一个月走后走了,公司说你无故旷工怎么办呢?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